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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检察院三项措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时间:2017-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近日,安新县检察院出台三项措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出重拳打击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权强制推销产品,干预物资采购、操纵项目招投标、插手企业经济活动以及向企业吃拿卡要报、强拉赞助、入股分红等严重破坏投资环境的贪污贿赂、渎职失职职务犯罪案件。

       二是全力服务园区发展。对侦查机关非法插手重大项目建设经济纠纷,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撤案;对侵犯投资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对危害园区、重点项、企业的刑事犯罪,以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进行专项监督;对涉企、涉园区、涉项目建设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三是构建防御网化解矛盾。突出重点开展重大项目预防,重大项目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预防,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县委、政府妥善化解在园区、重大项目、企业征地拆迁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