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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加强法律监督职能
时间:2017-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特殊的职责,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法律监督的职责,为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必须加强法律监督。

目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执行机制存在着以下不足:立案监督权软弱,监督工作不到位;审查批捕监督权缺乏权威性,监督工作力度不够;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权没有保障,实际操作举步维艰等。安新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法律监督职能。

1、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加大力度惩治职务犯罪。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体现了它在法律监督活动中后盾作用,它是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保障。

3、正确履行检察权,做到到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只有这样规范正确的履行检察权,才能实现监督目标。

4、牢记法律监督责任。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中不放过任一个线索,任一个疑点,积极履行查办职责。

5、真正查办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是空喊口号,是通过办理每一件案件来实现法律监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