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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检察院 建立个人廉政档案 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时间:2018-06-22  作者:张净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有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结合工作实际,安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廉政建档工作。一是遵循内容科学界定原则,按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科学界定干部社会、职业、家庭三级别,具体为:涉及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履历、收入、财产等;二是遵循内容客观真实原则,原始真实是档案的基本属性,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旨在掌握干部廉洁从正的情况,为奖惩任用干部提供依据,为选贤任能把握好关口,因此,要本着对干部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的记录廉政档案,对受表彰、表扬的事要记录入档,对被批评、受到党纪处理等情况一一记录入档。

   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对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俭的行为规则、品德修养和党性观念,为广大党员树好标杆,为弘扬社会正气、涤荡丑恶风气、倡导文明新风做好榜样,对抑制领导干部的欲望和动机,具有更直接的规范与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