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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检方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护“秋收”
时间:2015-09-24  作者:康洪涛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8日下午,保定市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上,该院检察长李春青传达了保定市“秋收100”严打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精神,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以“秋收100”严打整治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开展。为深化打击效果,出台五项举措。


    保持高压态势,重刑犯罪露头就打。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打击涉黑涉恶、故意杀人、放火、强奸、“两抢一盗”“黄赌毒”、涉恐、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此类刑事案件,做到随报随审,保证批捕、起诉工作高节奏、高质量、快速度,防止案件在检察环节上的滞留或积压。


  紧密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大与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力度,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侦查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具有从宽情节的严格审查,依法严格监督缓刑及免于刑事处罚的适用,形成打击合力,绝不给犯罪分子以喘息机会。

  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不枉不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严格把握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关、不捕不诉关、缓刑监督关,对于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坚决不取保候审,该捕的坚决捕,该诉的坚决诉。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确保批捕案件准确率、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和所办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三个100%,确保严打整治效果。

  强化诉讼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要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诉讼监督原则,以质量和效果为基准,积极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坚决防止滥用司法权现象的发生。

  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切实抓好“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