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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史建明一行 到安新县检察院调研
时间:2018-04-08  作者:齐沛瑶  新闻来源: 【字号: | |
   43日,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史建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树勇,政治部主任段丽荣带队,在保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的陪同下,到安新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安新县院检察长及党组成员参加调研工作会议。

会上,安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春生就2018年的工作思路、公益诉讼以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做了汇报。卢春生指出,安新县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司法保护提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筹划建设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全面履行生态环保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史建明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安新县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他指出,努力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突出监督职责,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监督工作。加强与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协调机制。抓住调查与通报、提出检察建议与督办、提起公益诉讼与追责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采集及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当中来。

    会后,卢春生检察长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服务美丽雄安建设,为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