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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助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时间:2019-05-15  作者:管士静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5月13日,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白洋淀休禁渔管理工作推进会,我院党组成员、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主任郭全兵参加会议。

会上休禁渔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立锦全文宣读了《2019年安新县白洋淀休禁渔管理工作方案》对休禁渔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休禁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宣传禁渔期制度;三是严格规定,规范管理,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船;四是加强巡查,强化执法,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加强沟通配合,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六是强化督察,保证时效,休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休禁渔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

会后我院立即组织第一、第二刑事检察部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并就如何在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工作中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做了深入探讨,以全县开展此次休禁渔活动为契机,促进我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完善和落实: 

一、准确把握工作形势和任务。推进白洋淀休禁渔管理工作是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不是业务选择题而是政治必答题。作为检察机关应当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能力,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智慧,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为此次休禁渔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完善生态保护领域“两法衔接”、立案监督、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二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协作配合,及时反映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刚性。三是加强对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审判和调解执行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手段,及时纠正违法情形。四是探索建立破坏生态环境类案监督机制,就同一类具有普遍性的刑事执法违法情形分析并提出建议,扩大监督成效。

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合力。

一是坚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将白洋淀生态环境检察室工作谋划置于党委的统一部署之中,加强请示报告,既要向当地党委汇报检察室贯彻落实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以及重大部署,也要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重要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化解“痛点”“难点”,争取支持。

二是不断健全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探索构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大数据平台,充分运用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案件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三是充分发挥工作站和联络员作用。发挥工作站上传下达的关键作用,调动联络员积极性,深入农村鼓励群众举报,善于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中发现线索,帮助农民群众提高生态保护意识,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