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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之职业道德建设
时间:201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任务。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岗位,而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质和职责决定了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开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笔者结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和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试就对加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谈谈初浅的认识。

 

  一、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并为业内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在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决定的,属于司法职业道德的范畴,是职业道德的一种。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是检察机关的形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因素。司法警察职业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司法警察应该是社会精神文明的提倡者、维护者,是群众的道德榜样。树立高尚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并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标准推广到工作以外的社会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中去,通过司法警察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情操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可以带动广大群众增强道德意识,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社会风尚的提高。

  (二)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属于国家政权机关的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中的司法警察,是公正廉洁的楷模,是人民群众寻求法律保护和帮助的“保护神”,是主持公道、惩恶扬善的司法工作者。如果司法警察没有良好、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就会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音,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三)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需要。培养和树立高尚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能使司法警察牢固树立忠于法律的信念,在司法警察职业活动中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廉洁奉公,不枉不纵,提高法律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尊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保证司法警察健康成长,促进法警事业发展的需要。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关系到新世纪检察法警事业能否深入发展的重要问题。司法警察处在协助检察官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接触犯罪等社会阴暗面多,受影响和腐蚀的危险性也较大,职业道德失范是一些法警发生违法违纪的重要原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指导司法警察在工作岗位上确立崇高的生活目标,选择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正确履行法警工作职责。

 

  二、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钟,又是人民检察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检察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业务工作和技能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检察院内部其他部门的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院干部的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区别。根据司法警察职业的自身特点,结合检察官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内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具有以下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检察,公正执法。任何职业都有一定的职权范围和职业要求,从事任何职业都必须忠于职守,这是对职业道德最基本也是首要的要求。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检察官和其他检察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制度,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是为检察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服务检察工作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操作,保障诉讼,注重效率。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保护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提解、押送、看管、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死刑临场监督和其他职责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运作。因为,按照“一熟二懂三会”的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程序办事,保持严谨细致,克服粗疏马虎和随意性,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检察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检察官对案件的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检察官协调配合,在完成送达、保护、押解、搜查等工作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检察官安排时间、要求,及时、有效、谨慎的完成有关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且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稳定的突出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出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在人民检察院中,检察官是令人向往的职业,法警工作相对比较简单辛苦,发展前途也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充分认识本职工作的重要性,热爱自己的职业和工作岗位,具有敬业精神,在工作中尽心尽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对于警察有一种信任感和安全感,司法警察应当倍加珍惜,时时处处应体现诚实守信精神。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检察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职务活动中须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业外活动中也应避免公众对司法警察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不为金钱、美色、人情、权务所动,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三、培养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一)勤于自省,开展自我思想斗争。道德修养对个人来说,实质上是实现道德的自我更新,必须要在个人头脑中发生新旧道德意识,道德的积极进步因素与消极落后因素的斗争。要经常在头脑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检查和自我解剖,时时警惕思想中不道德的意识、观念和情感的出现,一旦出现就要用理性的力量去克服纠正,巩固道德上的防线。

  (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形成良好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只有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从细微之处着眼,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每一件事上都严格要求自己,久而久之,潜移默化,成为道德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

  (三)闻过则喜,勇于接受批评和监督。一个人出现错误和缺点在所难免,关键要及时认清,及时纠正。司法警察在进行道德修养时,必须依靠其他同志和广大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要有一个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冷静地评价自己,及时克服自身的缺点和错误。

  (四)坚持不懈,努力升华道德境界。司法警察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必须经过长期的积累和磨练,才能逐步形成。道德修养是终身的事,要把实现社会主义的理想人格作为自己追求的道德理想,以顽强的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持之以恒,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地改造自我,超越自我,向崇高的道德境界努力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