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无接触隔空”审理案件安新 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危险驾驶案
时间:2020-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0日上午,安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邢某某危险驾驶案开庭审理,与往日庭审不同,此次开庭审理是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依托远程音频视频传输等技术,公诉人和法官、辩护人、被告人分别在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被告人住所地“面对面”进行的。开庭过程紧凑顺利,声音流畅,画面清晰,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人“隔空”出庭,完成了该起诉案件的诉讼活动,被告人邢某某做出了最后陈述,并当场表示认罪。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在抓好自身防疫的同时,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此次利用互联网庭审完美地呼应了雄安新区智慧城市的历史地位,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消除了人员聚集引起出庭人员病毒感染的风险,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庭审效率,做到了疫情防控和诉讼进程两不误。

我院将在以后的诉讼工作中加大互联网庭审的运用,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