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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从快批捕一起涉新冠疫情案件
时间:2020-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从快批捕一起涉新冠疫情案件

 

安新县人民检察院疫情期间提高政治站位,把处理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摆到首要位置,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完善案件信息通报、提前介入等机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办理各类案件,为做好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2020年3月11日,安新县人民检察院仅用两天时间,快速批捕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诈骗案件。

2020年2月19日,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当地公安局城关刑警队电话通报,安新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疫情期间涉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董正月以公益捐赠为目的诈骗多名被害人,款项共计26万余元,该起案件性质恶劣。接到通报后,副检察长王志清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汇报、组织员额检察官李生元赶赴安新县公安局,提前介入该案,审查案件材料,与公安侦查人员一起提讯了犯罪嫌疑人,并就案件性质、侦查方向和取证重点多次进行了讨论,建议公安机关要重点固定微信聊天记录、转款记录等客观证据,同时追查涉案赃款的去向,尽力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20年3月10日,安新县公安局对该案提请批准逮捕,接案后,主办检察官李生元立即审阅案卷,并克服新冠疫情对司法办案带来的不便,利用视频通讯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对部分证据进行了核实,仅用两天的时间,就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既保证了疫情期间执法办案的安全,又做到了“稳、准、狠”打击涉疫情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