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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安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0日在安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焦国宏

各位代表:

  上午好,下面我代表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和新区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全力服务新区建设大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全年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45项核心数据考核指标中,我院有15项指标全省排名第一,12项指标全省排名并列第一,2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13项工作得到省院表扬或被评为优秀典型案(事)例,共获得10项省级荣誉。

  一、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持之以恒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量法治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扎实推进平安安新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全年共办结审查逮捕案件147件189人,批准逮捕85件113人,不批准逮捕62件76人,共办结审查起诉案件320件430人,提起公诉234件319人,不起诉82件102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9人。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办理涉黑案件2件,扎实开展黑财清理工作,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收缴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个人全部财产及组织黑财共人民币5910万元涉黑案件办案组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二)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始终秉持谦抑审慎的理念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积极探索企业合规建设,成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本土化企业合规机制,成功办理了河北省首例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多次牵头召开“保护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联席座谈会,为县域内3家“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上门挂牌。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注册登记名称与其商号标识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整改,推动源头治理,全面延伸检察服务功能

  (三)保卫碧水蓝天净土,协同治理助推城淀共建

  持续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立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落实白洋淀公益诉讼巡查制度,建立涉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统一管辖和集中办案机制。全年共办理涉白洋淀公益诉讼案件48件,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件7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13次,现场执法查处纠正违法行为5次,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治理效能快速提升。

  二、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以忠诚履职为打造雄安质量“检察篇”贡献安新检察的力量和智慧。

  (一)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

  认真开展本单位及两个包联小区各项防疫工作,累计落实测温8300余人次,小区走访排查290余人次,防疫物资采购发放125次,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各级督查组的一致好评

  (二)全力服务征迁管控

  我院征迁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细致耐心的工作,圆满完成留村60户征迁工作小王营于庄28户及大阳村44户回迁安置工作。我院包联的住房管控小区四年来从未发生严重信访事件,有力保障了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三)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全年共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对两名因案致贫、失学辍学的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5万元,同时联合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共同解决其生活和上学问题,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三、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以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之要求,以检察业务考核指标作为指导办案的定向标,检察办案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一)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坚持重罪从严追诉,轻罪依法宽缓。积极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责任,确保认罪认罚真实自愿能用尽用、规范适用,最大限度释放司法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我院不逮捕率为40.21%,不起诉率为25.8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2.38%,均大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制度适用。在提起公诉案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2.8%,量刑建议精准度不断提升。准确适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全年“案-件比”1:1.06,缩短办案流程,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办理的许某某、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被评为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办理的王某某开设赌场罪抗诉一案,被《河北重罪检察工作交流》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二)坚持共赢双赢多赢,持续提升监督效果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全年监督立案率75%,监督撤案率100%。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3份,纠正漏捕漏诉16人,制发检察建议19份,均采纳达到了“监督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我院办理的“崔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刑事执行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例”。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深化。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全年共受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受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件,共发出检察建议35件,均得到回复并被采纳。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拓展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渠道,完成与38家行政执法单位对接,并依据平台分析发现的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件法律监督载体进一步拓宽。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稳步推进。在法治建设中既要抓末端、治已有病,又要抓前端、治未来病,防患于未然。2021年我院集中开展冷链生鲜食品安全、白洋淀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红色资源及革命文物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我院办理的监督整治圈头乡桥东村某地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四、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民生司法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

  (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

  制定了《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明确了20项具体措施,每月一总结、每月一督查,定期回头看,“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得到县委和新区检察分院领导的多次批示肯定。在年底全省检察队伍满意度评比中,我院以89.19分的成绩在全省186个基层检察院中位列第57名,比年初进位129名。

  (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持续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口法治教育。我院全部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均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7名干警组成法治教育巡讲团,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5场,专项检察活动14项,受众1.5万人。在巡讲过程中,我院及时发现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进而发现多名未成年人被侵害的犯罪事实,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最终判处8年有期徒刑,以主动作为促进“六大保护”融合发展、整体落实。我院牵头组织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与县关工委等9家单位会签了《安新县“家长学校”建设实施办法》,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回归学校、回归家庭,该工作得到省检察院认可并在全省推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案立案审查报告被省院评为“优秀文书范例”。办理的未成年人溺水隐患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河北省未检业务集中办理典型案例。

  (三)全面加强普法宣传

  积极履行法治宣传责任,组织开展防范金融诈骗、守护老百姓“钱袋子”、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资源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系列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几百个,普法受众超过数万人次。不断延伸普法深度和广度,安新检察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原创作品121条,被《河北检察》《雄安检察》《人民雄安网》《中国雄安网》《人民网》《法治网》《法治日报》《河北法制报》等转发刊发45条,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四)加快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完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升级改造,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包括案件受理、控告申诉、律师接待、法律咨询等功能,与12309中国检察网线上服务平台相结合,为群众提供更体贴、更周全的服务。配有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增设智能语音机器人,设置临时休息区、读书区、茶吧等便民项目,于细微处传递检察温情。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网、电”等渠道共受理信访案件64,全部在期限内办结并予回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利用互联网阅卷平台办理了首例律师在线阅卷服务,让外地律师“足不出户”即可轻松阅卷;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为律师和犯罪嫌疑人搭建远程会见“云”平台,并完成认罪认罚具结书线上签署等工作,积极创建和谐温馨的检律关系。该两项工作均被《法治日报》刊发报道。

  (五)着力打造阳光检务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规范。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全年共举办检察听证会48场,邀请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188人次参加类型覆盖拟不起诉、拟不逮捕、英烈保护、环境资源保护和司法救助等,成功召开我省首例企业合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和雄安新区首例职务犯罪拟不逮捕案件听证会。公开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07件,公开法律文书193份。梳理编制工作月报7期,报送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等部门,得到普遍好评。召开了安新县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整体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8号文件的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夯实队伍建设基础,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引领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四史”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全年印发学习资料700余份,发布工作简报67篇,落实检察长讲党课4次,组织党史学习系列讲座和专题党课20余场,参与学习约3000人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61件,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15项。全省检察机关“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主题评选中,我院办理的“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案被评为优秀案例

  (二)提升党建水平,发挥支部堡垒作用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紧抓党内法规学习不放松。以“服务雄安 检察在行动”为党建引领品牌,将党建队建下沉到支部,以支部结对共建为载体开展各项活动,得到省院和新区党工委认可,第一党支部被省院评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第二党支部被评为雄安新区优秀基层党组织。

  (三)抓实从严治检,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

  一是坚持严管厚爱正风纪。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5项,建立健全根治顽瘴痼疾规章制度16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积极整改并全部完成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全年记录报告过问了解、反映情况26,进一步减少和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二是坚持规范管理强队伍。重新编订了《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汇总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六大类34项,严肃“六大纪律”、加强督查督办、强化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全院工作以“抓党建促队建、抓管理促规范、抓办案促业务、抓保障促服务”为重要抓手,勤总结、多思考、善谋划、勇担当,持续破除“等靠要”,大力整治“慵懒散”,坚决杜绝“推脱绕”,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坚持科学管理提素能。开展常态化述职考评,采取实名制打分的方式,对全体检察人员分类、分别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规范开展检察官入额遴选、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评优选先等工作。2021年,我院1名干警被评为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1名干警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能手,1名干警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人才,3名干警入选新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1名干警荣获“安新好人”称号,“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和争先创优的氛围逐步形成。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安新检察的发展进步,是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和新区检察分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结果,更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安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综合运用“四大检察”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公正、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三是司法理念和办案质效与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法治新高地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四是检察队伍革命化、规范化、专业化素能还需进一步增强时代赋予使命,责任更须担当,我们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和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2022年工作谋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雄安新区设立五周年。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为纲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县委和新区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下,接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能动履职、担当作为,以法律监督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全力做好为民办实事不折不扣执行县委和新区检察分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优质高效、统筹开展检察办案、护航民营企业、未成年人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疫情防控、征迁安置、信访维稳等工作,把检察工作与为民服务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检察自觉

  二是忠诚履职,力推“四大检察”提质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持续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切实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三是内外兼修,稳步提升整体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将“讲政治”和“抓业务”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把一般化管理和个别化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定岗定责、分类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等手段,管好人、用好人,锤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善战的检察铁军

  四是凝心聚力,做好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构建“横向+纵向”、区域一体化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模式,继续加大对环白洋淀区域生态环境的巡查力度实现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全面审查加快“水上检察室”项目建设,以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为发力点,以办理大案和精品案为目标,全力以赴守护“华北明珠”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时代、新的征程,安新县人民检察院也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把握在服务保障新区建设一线彰显使命担当这一主题,牢记“国之大者”,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大力发扬“守正创新 彰显使命”的雄安检察精神,按照县委“一三八三”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勇毅前行、止于至善,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