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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酒后无故生事端 打人轻伤被公诉
时间:2017-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因下雨自家门口有水洼,竟酒后发泄到村支部书记身上。近日,河北省安新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提起公诉。

2015年5月9日下午,吴某某酒后想起自家门口下雨产生的水洼,越想越生气,后打电话给村支部书记杨某某,让   其解决该问题,因不满杨某某的说话态度,后找到该村村委会,将该村委会的玻璃及广播器材砸毁,以示发泄情绪。此时因不满村支部书记对其的劝导,随后辱骂殴打村支部书记杨某某,将杨某某打伤。经鉴定,被砸毁物品价值300元,杨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