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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群体”系列报道之三
时间:2015-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公道行,人心平,天下宁。这是模范检察官们铭记心中的一句话。对深深爱着的检察事业,他们默默奉献,执着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与追求。

  不止在案件上较真 还要对老百姓用情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安军旗常说,涉及稳定无小事,维护公平正义无小事,既要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也要办好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小案。

  多年前,他曾和同事深入偏僻乡村查办一起村主任贪污案,一连七天,他们吃住在村里。当他们押解犯罪嫌疑人回城时,路旁站满了打出感谢包青天”“欢送检察官标语的村民,给他的心灵震撼很大,这个案件虽然案值只有几千元,但通过查处百姓身边的腐败,能让他们直接感受公平、正义与温暖,意义十分重大。

  我们不止是在案件上较真,还要对老百姓用情。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赵大明这样说。一次,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母亲到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因年事已高当场晕倒。赵大明得知后,立刻带人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老人清醒后,赵大明坐在病床前,和老人谈心,倾听诉求,并释法说理,最终解开了老人的心结。

  把公平正义渗透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

  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的工作底线。从检33年来,他凡事做到善始善终,即便是10年前的案子,只要经手办过,他就一定负责到底。

  2005年,彭少勇负责带队查办范某某特大贪污、挪用公款5.6亿元一案。他组建了特别侦查队,先后赴17个省市调查取证,调取证人证言1200余份,书证30000余份,做出审计报告540份,案件材料摞起来有三米多高,最终把案件查清。2008年,彭少勇因为工作调整调离了反贪岗位,但他对此案的办理从未中断,仅2014年就又追回几千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新峰曾说:我是农民的儿子,对农村有着深厚的感情。”2008年,正在徐水县(现为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于新峰率领侦查员以征地补偿费为切入点,兵分三路对某村张石高速征地补偿费问题展开调查,以村委会主任为首的8名村干部私分19万余元人民币的重大贪污案被查处。此后,经他调查处理的举报农村干部的案件涉及全县56个行政村,立案查处4175人。

  我们一直讲老百姓是衣食父母,我们的执法权力是人民给的,如果我们连他们的合法权益都不能及时有力地维护好,那不就是忘本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华说。2014年,市院反渎局在张华的带领下,立案查处了张某等四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有力打击了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并伸张正义,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法律的威严在反渎战线再次得到深刻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