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求索取、甘于奉献……在对"模范检察官群体"数日的采访中,走得越近,他们身上那种无瑕的本色越是清晰。他们绷紧廉洁从"检"这根弦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了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在他们心中,勤廉,响当当。
处事公,公生明
"模范检察官群体"严守法律底线,用公平正义丈量人生路,让更多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司法的公正,他们坚信:处事公,公生明。
2009年,保定某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死亡事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多次上访。时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副局长的彭少勇负责此案件的侦办工作。他驻守办案点,听汇报、部署侦查,平均每天休息时间很少,最终查清案件事实,将罪犯绳之以法。死者家属深受感动,送来了锦旗。
"让头上的天空和脚下的大地永远都激荡着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声音和力量。"这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安军旗的人生信念。勇于监督,还司法以公正。安军旗在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在侦办刘某涉嫌绑架案过程中,蠡县人民检察院曾两度抗诉,最终,刘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做人廉,廉生威
"模范检察官群体"既处在打击犯罪的前沿阵地,又处在各种关系网、人情网侵蚀的风口浪尖。面对犯罪分子的各种威胁和利诱,他们坚守做人、用权的底线,他们坚信:做人廉,廉生威。
"干反贪就要能豁得出去,不怕得罪人。"这是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新峰的心里话。
一次,于新峰接受了一项任务,要求他对一份举报某局长受贿的材料迅速秘密初查。打开材料一看,他顿时愣住了:被举报人是他的初中老师,后来转行当上了局长。他当即说明情况,要求回避。但是由于人手紧张,他的回避请求没被批准,院里决定成立专案组,由他任总指挥。
那些天,于新峰有过痛苦、也曾矛盾,但是他清醒地知道,这是组织对他的信任和考验,无论是谁,只要涉嫌犯罪,就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徇情枉法,就愧对多年来一起摸爬滚打的同事。在外围初查工作秘密完成后,他的老师被"请"到了审讯室,经过审讯,最终被送上了法庭。
为官勤,勤生效
"模范检察官群体"中的每个人都身居要职,但是他们依旧常年奋战在大案要案第一线,带领干警辗转奔波各地,攻坚克难,夙夜在公,他们坚信:为官勤,勤生效。
2008年,唐县农民柴某某因泄私愤,制造了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社会上曾一时出现"柴某某是精神病人,不应该被判刑"的声音。当时,身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赵大明在核实事实证据之后,通过提审柴某某,并和他拉家常,在聊天中,柴某某讲出了杀人动机,彻底排除了他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最终,柴某某被依法判处死刑。
2013年,张华走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工作岗位。他善于动脑,积极创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先从网络上查找需要的侦查线索,再从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发现蛛丝马迹。同时,为了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他还大量应用办公、办案自动化技术、网络技术、同步录音录像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大大缩短了准确锁定涉案人的时间。
过硬的作风、精湛的业务让这支"模范检察官群体"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豁得出来、冲得上去。近3年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出色承办了56个在国内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36个先进集体和471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模范检察官群体"如春风润泽大地。他们不断追求卓越,以坚定的信念、坚实的步伐,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道路上昂首阔步、创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