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与检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容城县人民检察院与容城县司法局经过三次会商,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共享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实施意见》中,该院与县司法局就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巡查监督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院与司法部门通过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动态数据共享,达到同步动态监督的目的,对于促进刑事执行检察执法规范化,进一步强化监督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