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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时间:2019-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容城县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作为刑事司法领域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张军检察长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对于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容城县检察院坚决贯彻执行高检院、河北省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规定,并灵活运用办案方式,在办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中,鉴于犯罪嫌疑人年纪较大,身患多种疾病,无法到办案机关履行手续,公诉科的干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让每一个自愿认罪的犯罪嫌疑人都能真正的感受到“坦白从宽、认罪从宽”的刑罚制度,协同容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一起到犯罪嫌疑人家中,为该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履行了认罪认罚手续。

 

 

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的程序和相关规定,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因该起刑事案件系因民事借贷纠纷引起,承办检察官深知不能仅为“办案”而“办案”,还应在办案过程中,及时注意化解社会矛盾,适时促成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自愿达成和解,从而达到快速解决社会纠纷,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效果。为此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和干警细致耐心的为犯罪嫌疑人解释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区别,维权要用合法的手段而不能采取非法的方式,犯罪嫌疑人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自愿认罪认罚,表示将会通过合法途径索要债务,不会再走违法犯罪的道路。

通过此案的办理,最大限度的化解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