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凌晨4时30分,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浩带领民事检察部门干警前往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参加雄安新区法院“冀执利剑+之拂晓出击”集中执行行动,代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
随着法院发出了“出发”指令,我院检察干警立即乘车跟随法院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住处,代表我院对法院此次民事执行依法开展监督。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我院对法院“涉民生执行案件、小标的额案件”等八类重点案件执行情况的规范性进行了监督。
检察机关参与法院现场执行监督,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增强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监督的公信力。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服务好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大局,奋力谱写民事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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