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容城县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互相交流心得体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根顺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张根顺同志结合条例内容和自身学习体会,讲述了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责任担当,号召大家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和担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时处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政治觉悟、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性。
大家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并交流学习心得。同志们纷纷表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行动自觉做好本职工作。
版权所有:容城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冀ICP备2021005127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