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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3年度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邸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容城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坚持在稳中求进中发展前进,迈出容城检察高质量发展新步伐。

一、坚持服务大局,营造全面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筑牢司法保障“防护墙”。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通过提前介入、类案指引、检察建议等形式,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8件196人,同比增长19.35%,批准逮捕98件129人,同比增长46.27%;受理审查起诉511件670人,同比增长54.85%,提起公诉306件402人,同比增长137.21%,有力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打好司法案件办理“主动仗”。充分用数字检察手段,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有效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源头治理,促进检察工作实现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68%;积极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93.46%,为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下好司法为民服务“先手棋”。围绕“安全宣传咨询日”“青少年法治教育”“反有组织犯罪法”“工地盗窃”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与新区发展息息相关的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全面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依托容东片区检察办公室,在容东多个社区常态化举办法治宣传活动,起草并会签有关协作意见,统筹“四大检察”职能,助力容东片区高水平法治化管理。

二、加强法律监督,能动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一)刑事检察监督持续发力。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大漏捕漏犯和侦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6件、撤案1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4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守所监管工作方面违法违规情况共发出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采纳率100%;向其他检察院移交监督线索5件,单位内部移交监督线索2件;发现并办理收监执行案件22人;办理重大案件合法性核查案件11人次

(二)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积极探索推进建章立制,与相关行政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关于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加强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

(三)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共办理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刑反衔接案件11件;积极运用“两法衔接”暨法律监督平台,共发现56条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向5个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主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反向移送案件67件,有效助推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积极作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件,制发检察建议19件,磋商办理8件;有序拓展新领域,在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有效整改落实,切实发挥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治理效能。

三、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一)以为民情怀办好民生案件。深入开展农民工欠薪领域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共支持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77420元;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33人,同比增长45.45%,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让因案致困的家庭感受到司法温情。

(二)以公开公信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和院领导包案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均为100%;加强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65余次;规范听证程序,组织开展公开听证40次、简易听证2次、上门听证1次,以群众更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以融合履职呵护少年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并举方针,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次,联合教育局入职查询73人,开展主题帮教、亲情会见、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社会调查共38次,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37;构建“四大检察”综合保护格局,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切实以司法保护促进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保护更加有力,携手各方努力让孩子们更好成长。

(四)以公益诉讼守护美丽雄安。紧紧围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对县域内7个乡镇、273个坑塘、47个污水处理站、1个垃圾转运站进行实地踏查,督促相关部门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39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9吨,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完成垃圾站点重新选址,切实提升和改善了人居环境。扎实开展餐厨废弃物倾倒堵塞排水管网专项监督,共发现18处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问题,通过召开听证会、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餐厨废弃物倾倒源头性监管,并与相关行政部门会签《关于规范餐厨废弃物倾倒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坚持从严治检,抓紧抓实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一)走好解决混编“关键棋”。去年初,最高检领导到我院调研后,我院多次主动向县委汇报事业编人员转岗工作进展,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会同县有关部门起草《关于容城县人民检察院事业人员转岗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规定程序,先后完成考核成绩初审、笔试、选岗等工作,转岗工作全过程平稳有序。

(二)激活队伍建设“动力源”。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主题教育与队伍建设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容检学习课堂、部务会、信息员制度和到上级院跟班实训制度,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教育,提升干警能力水平。同时,上级检察机关陆续选派政治部主任、2名挂职检察官和3名最高检优秀挂职实训干部到我院工作,为我院注入干事创业强劲动力。

(三)拧紧纪律作风“安全阀”。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建立健全廉政家访制度,强化廉政过节提醒;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4件。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切实用制度规范、约束、激励干警,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检察纪律更加严明、政令更加畅通、司法更加高效。

各位代表,一年来,容城县检察院秉承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发展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迈出容城检察新步伐。2023年办案质效大跨步提升,57项办案考核指标中24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30项指标位居新区第一,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2篇,2起案例被上级院评为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燕赵山海 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先进个人,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评为“节约型机关”;各项创新亮点工作被上级检察院、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及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新时代的赶考路上,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法律监督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先进检察机关相比,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大数据、信息化运用还较为欠缺;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发展还需深度融合,检察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队伍结构不优、员额检察官短缺、整体能力素质与新区建设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检察队伍建设仍然是一个永久性课题。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我院将在县委和新区分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检察履职全过程做讲政治的“坚守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新区、县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更大决心力度做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者”。巩固完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充分发挥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不断提升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水平;深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做好做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三)持续贯彻落实司法为民,以更深情怀做保障民生福祉的“服务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实现常治长效;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幸福容城”建设。

(四)坚持从严治检提升素能,以更优标准做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者”。勇于刀刃向内、自我监督,自觉践行“三个务必”,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实干担当作为;综合运用跟班实训、“一对一”传帮带、考核激励等多种方式,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队伍教育和管理,从根本上激发检察队伍内生动力,为容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上,容城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我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相关用语解释

四大检察:指检察院的四大检察职能,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量刑建议:指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这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制度。

两法衔接:指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建立的协调机制,目的是为了防止将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现象,如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或渎职违纪等情况。

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通过落实规定,切实防止司法办案过程中的违规过问、干预、不当接触等行为,确保办案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