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近五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会后我院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并在全院开展“四抓、四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我院2015年检察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
在2105年的工作中,我院将强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即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我院将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的首要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二是建制度,明规范,建章立制是一把手对全院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必不可少的硬措施。三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坚持“一岗双责”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坚持既抓业务又抓队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四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转变职能作用,将纪检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做到敢监督、能监督、善监督、严监督,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二、抓规范执法办案,落实高检院、省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充分认识高检院、省院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专项整治作为2015年重点任务来抓,按照上级院的方案要求,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努力让规范司法成为每位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和行为习惯。加强反贪、反渎自侦业务部门的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建立自侦案件立案、侦查等侦查活动报告制度,严格规范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审讯、录音录像及法警看押分离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违法办案情况的发生;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严格把关,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建立审查逮捕、起诉环节不批捕、不起诉和变更强制措施、改变定性报告制度;建立规范案件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进公正,建立方便辩护律师阅卷、会见制度,不断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建立每月进行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
三、抓纪律作风建设,落实“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活动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抓纪律作风建设,在全院重点抓好五项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部分退居二线及因患病等原因经常不上班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由分管科室负责人经常性的约谈制度,防止托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将中央八项规定及高检院最新制定的“十五个严禁”等制度制成小册子每位干警人手一册,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对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进行集中整治,对在工作中接待群众冷、横、硬及耍特权、霸道作风的干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四是抓工作纪律,严格干警上下班制度,对无故不上班、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纪律涣散、玩游戏、上网聊天等违规现象,进行定期上墙通报制度;五是加强执法办案纪律建设,执法办案干警要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做到执法办案中严禁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如发现违规办理案件问题将严肃处理。
四、抓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检,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检察干警的素质直接决定着检察事业的发展,我院始终将检察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检察长主动作为,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对待检察干警坚持严格管理,人性化管理。加强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严守各项纪律,着力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同时,针对我院干警老化年轻干警少,检察官断档的现象,我院建立各项奖惩机制、整合队伍、科学分配业务科室办案力量,鼓舞干警多干事、干成事,对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干警优先提拔重用,对老干警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引导他们站好最后一班岗,发挥老干警工作业务熟悉、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工作中做好传、帮、带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好我院每位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