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检察院
以“四字”促“大学习、大整顿、大执法”活动
有效开展
雄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县委“大学习、大整顿、大执法”活动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会研究提出以“实、严、正、勤”四个字促进活动有效开展。
一、活动开展要“实”。此次“大学习、大整顿、大执法”活动,必须做到活动有方案,查找问题有针对性,整改措施有效果,干警人人有笔记、有心得。通过深入学习,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通过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职责,做好“实”字文章。
二、纪律整顿要“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清醒、立场坚定。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带班工作,严禁上班期间无故缺岗、迟到、早退等行为,严禁在岗期间串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手机、玩游戏等行为。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严肃生活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加强“八小时”以外约束管理,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封建迷信等违规违纪问题,教育全体干警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的生活方式,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三是思想作风要“正”。以“五查五看五提升”教育引导干警,使大家时刻警醒,对照自己在大局意识、履职实效、工作作风、政令意识、担当能力上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着眼大局、服务发展、爱岗警业、自我约束的能力,实现思想上的正能量。
四是忠实履职要“勤”。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针对如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查找出的问题,做到自省、自醒,制定切实可效的整改措施,提出新思路、新举措,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勤奋有为的履职作风投入到检察工作中。
通过一段时间活动的开展,我院纪律作风明显增强,锐意进取,争先创优、干事创业已形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