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家用轿车作为一种重要交通工具,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在享受它为我们带来的便捷、舒适的同时,交通事故的频发,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而事故发生后如何妥善处理,更是引人深思。近日,雄县检察院公诉科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川交通肇事案时,对涉嫌包庇罪的刘某龙、马某江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予以追诉。
2015年4月8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川驾驶小型轿车沿津保公路行驶,在超车过程中,车辆失控驶入逆行,将乘车人王某铜甩出车外,致使王某铜死亡。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川出于私心,串通另两名乘车人刘某龙、马某江向交警部门作假证明:三人供述发生交通事故时,是由被害人王某铜驾驶的车辆。办案民警对事故车辆在案发前的活动区域进行了走访调查,调取了沿途监控,查明了事实真相。在大量证据面前,三人在案发后一个月,才不得不如实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