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检察院先行试用电子案卷办案 规范程序提质增效
时间:2015-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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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和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雄县院率先试运行电子案卷办案制度。根据高检院执法办案系统使用电子案卷的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1月1日将实施电子案卷办案制度,雄县院积极部署筹备提前试运行电子案卷制度。一是按照上级院电子案卷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了电子案卷制卷室,配置了高速扫描仪和其它电子制卷设备及阅卷终端;二是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要求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时,同时移送电子案卷,在收到电子案卷后,案件管理办公室再整理制作成能够在检察机关统一办案系统中使用的电子案卷;三是通过使用电子案卷制度,可以大大减少制作审查报告的工作量,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建立律师阅卷电子终端,律师阅卷时可以查阅电子案卷,公诉部门不再提供纸质案卷,方便了律师阅卷,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