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雄县县委书记李春同志在雄县人民检察院上报的《开展公益诉讼 助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上做出批示,充分肯定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提出希望和要求。李春同志批示:“工作成效不错,继续努力”。
今年以来,雄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新区、县委工作部署,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县域内环境治理及河湖保护,推动全省河湖长年度重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第一季度三个月内,以河湖清理整治、河湖岸线管控、水环境治理为重点,开展常态化巡查3次,目标巡查5次,对全县12个乡镇河湖现状进行督查,发现问题25个,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问题整改25个,并与相关乡镇共同研讨治理方案、长效机制,形成统一意见,取得了环境治理工作初步成效。
下一步,雄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为助力县域环境治理法治化、服务保障雄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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