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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院积极开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
时间:2014-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依法对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公开审查。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村委会代表、侦查人员及被害人参加了公开审查程序,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梳理归纳。

  经查,2013年12月22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找其儿子要账的被害人王某的头部用菜刀砍伤,经鉴定为轻伤。我院于2014年9月4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后来,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被害人对王某某的行为予以原谅。公安机关向我院提出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的建议,据此我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审查程序中,各方在认真听取了承办人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的全面阐述后,针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受邀代表及被害人各抒己见。我院根据综合公开审查意见,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决定。

  这是我院开展的第一起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也是践行阳光检务,将批捕权置于公众监督下的首次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