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3月27日,保定市院案管办主任王立红到雄县院就案件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王立红主任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形式,对雄县院案管工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案管办办公场所建设要达到 “两厅四室”要求,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同时组织各业务科室科长及内勤,就统一办案系统运行期间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王立红主任还传达了全省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讲了具体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多措并举抓好案件管理工作,一是按照“两厅四室”的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公场所,按要求建设案件受理大厅,建设和配备好规范的涉案财物室及其他办公场所。二是进一步加强统一办案系统的使用,发挥好案管办的职能作用,及时监督、预警各业务科室的案件办理进度,案管办设置一名办案流程监控预警员,对全院办理的案件进行时时监控,对办案要超期的案件及时通知办案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防止案件超期办理。三是案管办每月、每季对全院各业务科室办理的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规律性案件信息,及时反馈到办案单位,不断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