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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查倒逼办案质效 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前,雄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了《雄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不批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在严格遵照《河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对重点案件开展以卷宗评查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结果是否公正等方面,逐案出具《案件质量自查表》,对办案中存在的程序、执法理念等问题结合本院优势与不足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最终形成案件评查报告呈报检察长并通报各业务部门。

  为丰富评查方式和提升评查效果,根据《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第三检察部对决定不起诉案件进行后续核实、调研,以实地走访当事人、所在社区和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案件在做出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人是否遵纪守法、积极工作、睦邻友善,原有矛盾是否已化解,达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促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查程序、查实体延伸到查结果、查效果,倒逼办案部门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在评查中对随机选取的两件不起诉案件中的被不起诉人进行回访时,其均表示真诚感谢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也十分珍惜这次机会,目前已回归正常工作与生活,今后定积极学法守法,回报社会。我院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