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雄县人民检察院与雄县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既要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又要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业优势,不断增强双方合力,共同保护好自然资源。同时,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平台、案情通报、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沟通联络、业务交流培训、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意见》的签署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强化与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协作配合、共同促进行政检察业务能力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我院将积极跟进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衔接情况,确保《意见》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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