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衔接,推动河湖长履职再强化、制度约束再强化、任务措施再强化,5月18日至19日,雄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河道巡查专项行动。
巡查中发现个别河道、干渠存在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情况,可能造成水体污染,阻碍汛期排涝,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本院就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深入推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乱倒垃圾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存量问题整改。
我院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对河湖“五乱”问题进行“回头看”,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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