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4月28日,雄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赴正定县塔元村开展“学条例寻足迹强作风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曾于1982-1985年主政河北省正定县,正定县塔元庄村是习总书记一直关注的地方,他分别在2008年和2013年两次亲临塔元庄村视察调研,并给予厚望。他在调研中寄语塔元庄村人“把农业做成产业化,养老做成市场化,旅游做成规范化,在全国率先建成小康村”,承载着这份寄托,塔元庄人不断奋进,发展成为远近闻名富裕村、文明村、幸福村。这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萌芽、起源之地和初步实践之地。
活动中,党员干警参观了塔元庄村智慧农场、党群服务中心、观看了“蝶变塔元庄”纪录片,听取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到塔元庄村视察调研及塔元庄村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情况介绍。在边走边看中,大家深刻感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给塔元村指明发展方向后带来的喜人变化和乡村振兴的崭新面貌,感受到了总书记的为民情怀、务实作风、改革精神,也深刻体会到基层党组织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雄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多举措抓实学习,制定了详细学习计划,以个人自学和党小组集中学习相结合,要求全体干警把学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做笔记、写心德、谈体会,自觉做《条例》的坚定捍卫者、执着遵守者和带头践行者。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的基础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砥砺自省、清廉操守,提高检察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履职能力,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同时浓厚宣传氛围,利用新媒体手段,在院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进行《条例》学习和廉政文化教育,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纪要求在检察工作中落实落细。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了执法为民的初心、激发了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精气神,全体检察人员也将以《条例》学习为契机,通过以高质量的党纪学习教育,促进高质效监督办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开创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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