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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  月  日在雄县第   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福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雄县人民检察院向人大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我院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市院“一二三四三”的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一个工作布局,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牢牢把握两个基本定位,践行省院“八个”新理念和落实市委“三大主体”战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社会治理创新;狠抓四个工作着力点,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多极支撑、打造亮点,增比进位、再攀高峰;促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承担起服务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的历史使命),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一问责八清理”和“司法公信建设年”等专项活动,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进程,全年各项检察业务取得可喜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坚持依法“严打”不放松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突出打击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涉毒、食药品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和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经济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等。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5155人,批准逮捕109138未检部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9件14人,批准逮捕7件12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7件9人。审查受理公诉案件185231人,提起公诉163191,已开庭155件180人,收到生效判决150件175人。

    (二)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坚持执法办案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等实行轻缓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6人。利用远程庭审对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开庭审理4件4人,节省了司法资源。加强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制作社会调查报告3份,发送权利义务告知书9份,制作帮教观护登记卡2份,举办法律讲座3

    二、加大自侦办案力度,推动反腐工作开展

(一)突出办案重点,严厉查处职务犯罪

“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果”为目标,把查办惠农扶贫领域犯罪的腐败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市院“由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的总体工作思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反贪部门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其中贪污案7件7人,贿赂案3件3人,所立案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人,科级干部3人。反贪局办案数量超额完成市院要求的办案预警目标。反渎部门以玩忽职守罪立案24,其中科级干部2人,行政执法人员2人,均为特大案件,完成了市院下达的全年预警线目标。

(二)结合办案实际,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认真分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案规律,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年来,共开展重点工程项目预防12次,行贿档案查询398次,参与招投标监督16次,接受预防咨询20次,进行专题教育2次,警示教育9次,上法制课3,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共千余人受到警示教育,对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2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1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漏犯9;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2件2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5件8人,均得到改判;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件;坚持适时介入制度,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20次,参加重大案件讨论30余次,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其中公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侦查监督科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

(二)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积极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1次,每月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1次,坚持每月进行重点人员个别谈话8次以上,每月进行集体法制宣传教育1次,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10份,同时,加强与县法院、司法局沟通协调,对全县 203监外服刑人员进行了准确认真核查,通过检查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5份,尤其针对法院财产刑执行新增业务加强了监督。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1件2人。

(三)加强民行监督,促进民行监督多元化发展

以全市民行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转变单纯抗诉的保守观念,建立以办案为中心、多元化监督的工作理念,做好调解监督、执行监督、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违法行为调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工作一年来,共受理民行案件45件,其中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终结审理1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7件,执行监督案件13件;支持起诉案件10件(法院已判决3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0件,开展法律宣传1次,召开座谈会1次。

四、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

()充分发挥案管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

完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管理,做到受理案件后一天内完成程序审查、案件信息录入、登记备案,转交相关办案部门。全年共受理审查案件310386人,制作电子卷宗180件378卷,公开生效法律文书63份,重要案件信息32件,案件程序信息565件,接待辩护律师阅卷22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276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办案部门进行整改,充分发挥了案件管理部门参谋、服务和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

)深化检务公开,构建阳光检务机制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检察”。 公开部门工作职责、案件流程和相关法律文书,把“检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分解到相关业务部门,促使“检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深入发掘宣传新媒体潜力不断扩大微信、微博对外宣传作用和对外交流作用。全年,共发布微信消息241条,转发微博4170条;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开展,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专门负责人民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工作,指派专人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便参与监督,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模式从结果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

五、深化服务区域经济举措,助力美丽雄县建设

(一)强化大局意识,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作为全院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服务经济发展新途径,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由院党组成员带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入企走访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当前面临的困难及对法律的需求,结合检察职能,重点企业提供“法律订单式”服务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涉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检察建议10份,有维护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一年来,批准逮捕各类涉企案件20件27人,公诉32件35人。

二)增强为民意识,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深入开展控告申诉文明接待活动,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为目的,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包案责任制,努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努力使涉检信访问题依法化解在基层。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5件40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6件,移送初查案件7件,移送立案侦查案件4件,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件,刑事监督案件3件

(三)充分利用检察资源,做好涉农检察工作

以惠农扶贫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涉农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刑事犯罪,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开展涉农检察宣传月活动2次,发放涉农宣传材料35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余次。结合县委群众工作站工作,涉农工作队成员定期到分包村庄开展涉农检察宣传,及时解答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六、加强组织领导,高效落实司法改革工作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后,根据司法改革总体部署,我院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部门的骨干力量负责此次司法改革工作。一是摸清全院检察官数量及人员构成比例,为下一步在套改人员中遴选拟入额检察官提供数据依据;二是召开员额制改革动员部署会,启动我院员额制改革工作;三是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提请上级院同意,提出了入额初步人选建议名单,上级机关审批后我院有18名检察官入额。在此次司法责任制与员额制度改革工作中,全院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自觉在大局下思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几位自愿退出入额的老同志更是体现出高风亮节的高尚品格。改革中,我们做到了改革任务有部署、有计划、有要求,确保了司法改革工作按照既定进度和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做到了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以改革推进工作,用工作成果检验改革成果,切实提高了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及检察业务工作的整体效能,圆满完成了阶段性检察改革任务。

七、结合各项专项活动的开展,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把干警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执法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深化干警宗旨意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一是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契机,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工作展,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的大局工作中。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三是强化司法公信建设,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年初,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述职述廉大会明确了全员责任目标,并按照党风廉洁建设要求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执法责任状》同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检察官执法瑕疵档案”制度,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一年来,全院检察人员共参加省、市院组织专题培训8次,对口培训7次,网络考试3次,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2009年以来,我院已连续七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实绩突出单位,连续六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2016年,全院各项检察业务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争先氛围不浓,多数部门满足于完成任务目标,缺乏特色、亮点工作。二是查办自侦案件工作中,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少;队伍年龄老化问题依然突出,人员编制较少,在岗人员数量与所设科室不成比例,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2017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建设美丽雄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勇于探索,奋力开拓继续深入开展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强化队伍建设,对干警进行全面细致的思想教育、加强管理,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从新招录干警中培养出新的业务骨干,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下大力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查办一批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努力创新检察监督措施,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动态监督,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移送等现象,促进公正执法。

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确保各项检察改革任务精准落地。严格按照省、市院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工作,坚持把政治思想工作贯穿改革始终、把严谨细致求实作风贯穿改革始终,把严守规矩纪律贯穿改革始终。结合实际优化机构设置,合理调整人员配置,强化办案责任制,真正把改革成效体现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上。通过改革各项措施的实施有效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服务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具有检察工作特色的服务思路、服务措施服务方式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提高为项目建设、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服务的能力促进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大打击污染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及网络安全等领域的犯罪力度,严厉查处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为营造县域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做出不懈努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美丽雄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2016年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