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雄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52件,其中,刑事案件697件,民事、行政案件270件,公益诉讼案件54件,其他案件231件。办理的1件案件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强化检察履职服务社会发展
立足“两个并重”“三个并举”阶段性特征,围绕新区建设发展大局,认真谋划社会安全、片区建设、营商环境、生态保护四个重点领域检察举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环境。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捕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94件108人,提起公诉240件264人。净化线上线下空间,依法惩治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办理相关案件63件72人。针对雄东安置区治安隐患问题,精准制发1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落实,发送30万条安全提示短信,综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系统优化片区建设环境。着力服务片区重点项目建设,制定高铁枢纽片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合工作机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重点亮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犯罪活动,办理涉工地盗窃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1件13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在雄东安置区设立检察一体服务中心,挂牌设立老年人权益保障检察服务站,开展“家长夜校”“检护民生”等综合普法宣传活动25场,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16件,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批捕6人,起诉25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联合县工商联和管道行业协会编制法律风险提示,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走访联系各类企业并提供法律咨询、授课等检察服务17次,持续运用法治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规范经营。
全面守护县域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化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重要指示,环资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1件,有效解决污水外溢、行洪安全等顽疾问题4个。针对群众反映的周边大气污染、施工污染问题,主动挖掘案件线索,立案2件,有效解决污染问题2个。针对“雄县霸州交叉管辖地带固体废物监管缺位”问题,提起本年度新区唯一一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全程跟进监督完成整改,积极维护社会生态公益。
二、聚焦主业、发挥优势,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助推社会治理
切实扛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治责任,会同执法司法机关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中形成合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有力监督。加强刑事侦查、执行监督,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6件,监督刑事立案8件,追捕漏犯4人,开展巡回检察活动1次,会同公安机关共同提升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质效,保障刑事诉讼程序依法规范进行。出庭公诉240次,强化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加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办理减假暂监督案件2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6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件,确保刑罚执行到位。
推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持续加大对民事裁判监督力度,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支持被家暴妇女起诉离婚,会同县法院到沧州监狱出庭支持起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项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刊发报道。
推进行政检察规范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行政督促履职、监督案件6件。规范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49件,制发检察意见书164件,推动依法行政,严防“不刑不罚”“不诉了之”。针对有关部门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小过重罚”“未隐匿化处理行政相对人信息”问题,制发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罚、规范执法。
推进公益诉讼有效监督。公益诉讼立案54件,制发检察建议44件,磋商10件。以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安全,开展燃气、电梯等领域监督活动,办理安全生产类案件9件,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全县树木电线树障,会签保护电力设施协作机制,相关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深化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食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开展生食屠宰、商超保健等领域监督活动10次,挖掘线索19条,立案18件,以公益诉讼办案整治群众身边的食药安全问题,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三、司法为民、检护民生,主动谋划为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服务意识,以扎实履职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4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4件,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接访20次,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全年所办案件中未出现赴省访、进京访。坚持“应听尽听”,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18次,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听证案件109件,做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检察服务提质增效便民利民。积极践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案率达到94.65%,不断提升群众在个案中的司法获得感。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现场、网上接待律师阅卷99次。在县域大型社区、公园广场组织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6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答疑群众法律问题300余条,不断提升法律公共服务成效。
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议案,在海岳初级中学等地设立法治宣传点16处,7名法治副校长包联对接全县23所中学,开展法律宣讲活动35次,受众学生群体达10万余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2件45人,开展“检校家社共建”帮教活动20次,教育帮扶罪错、失管未成年人84人。联合县10家成员单位开展预防未成年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召开联席会议4次,整治后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40%,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强化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12309检察服务大厅增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席”,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0件10人,追索劳动报酬25.6万余元,联合县法院建立支持起诉专项工作机制,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采纳推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8.2万元,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四、党建引领、争先创优,努力练就检察队伍过硬本领能力
立足夯实自身基础,持续正风肃纪,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抓牢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党纪学习教育等系列专题学习17次,深入学习贯彻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扎实部署大讨论系列活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执行重大案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新区检察分院请示汇报重要案件5次。在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牵头成立打击涉征迁违法犯罪工作专班,办理相关案件3件,依法保障征迁工作有序开展。
抓细素能建设,激励全体检察人员担当作为。打造学习型机关,深入推动检校合作,开展专家授课、人员实习10人次。举办雄检讲堂4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竞赛、轮训交流等活动35次,5人在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取7项荣誉,8人获评新区及以上荣誉表彰。守住、管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27项工作得到新区及以上单位采纳推广,在河北法治报、法治网等政法主媒发表文章18篇。
抓实制度建设,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检察权运行。召开检察委员会15次,制定《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的实施意见》,逐步推行疑难复杂案件“一事一证”系列举措,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部署,加强对司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内部、异地、交叉等评查活动5次,评查案件31件。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突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具有引领性案件14件,带动全院办案水平提升。
抓严自身建设,以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纪律。发挥“五心”党建品牌示范作用,组织党建联建、主题党日活动9次,完成支部换届选举,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从严管党治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4次,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集中整治,组织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4次,主动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37件,持续加强自我约束。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雄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新区党工委、县委决策部署,围绕推动“上台阶”任务目标和落实“八个锚定打造、八个全力推动”要求,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永葆闯的精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为推动完成改革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雄县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来审视检察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绩。
二、依法履职尽责,始终围绕中心大局提升服务质效
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党的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化诉源治理,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产权、企业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巩固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成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三、坚持司法为民,始终对标民生更高需求维护民生民利
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信访案件,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回应关切、加强联络,及时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具体举措。
四、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强化制约监督共促执法司法公正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探索推进取证标准化建设,守住司法公正底线。全面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提升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建设法治政府,有序推动各类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办案,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全面从严治检,始终筑牢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抓实业绩考评。深入推进检校合作,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惩戒、司法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打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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