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雄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嫌疑人张某、张某威批准逮捕。
“春季严打”期间我院依法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所受理的案件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近日我院受理了张某、张某威涉嫌贩卖毒品案件。经查:2014年2月21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张某龙(在逃),在白沟新城电子商厦门口将20克冰毒以每克300元的价格,卖给廊坊市大城县的张某威,得赃款6000元。后公安机关将张某和张某威抓获,张某龙在逃。经保定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冰毒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另查明张某和张某龙还与他人有过毒品买卖行为。受理案件后,侦查监督科办案人快速对案件进行审查,提讯犯罪嫌疑人,为体现“春季严打”快速批捕效果,仅用两天时间依法对张某、张某威批准逮捕,同时依法追捕张某龙,突显了“春季严打”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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