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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雄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一起交通肇事案
时间:2017-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多,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也在与日俱增,其中有些事故是因司机平时不注意的驾驶陋习造成的。近日,我院批捕一起因开车门疏于观察导致的交通肇事案。

经查,2017年7月8日16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雄板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到高家门口停车,打开驾驶室左前门欲下车时,没有观察后视镜,车门顺向骑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撞倒,后来被由北向南行驶的某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碰撞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三辆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孟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犯罪嫌疑人孟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临时停车开门时,对路面动态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批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

1、驾驶员停车后开门前应先观察后视镜或者将车门打开一个小缝,确认安全后再开车门。

2、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3、驾驶员应提醒乘车人员看清楚车辆前后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保安全后再打开车门。

4、骑车人、行人在路过停靠在路旁的车辆时,特别是刚刚停在路边的车辆,要注意减速、与停靠车辆适当保持安全距离,防范突然开车门,以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