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新区分院关于“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要求,3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召开动员部署会后,我院第一时间制定了《雄县人民检察院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活动的起止时间、工作目标、工作举措、组织领导和责任部门,从提高政治站位,领悟专项活动意义、聚焦工作重点,汇聚各方履职合力、强化工作举措,织密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四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并向县委、县人大做专题汇报,争取县委的指导与支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同柱在雄县人民检察院上报的《雄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会议精神的专题汇报》上做出批示:请法工委少勇主任按照监督方案和此专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章殿栋批示:组织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意义重大。检察院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自身职能,积极推进,确保实效。政法委做好统筹协调。
今年以来,雄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打好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损害公益诉讼问题的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第一季度三个月内,围绕烘焙食品、校园周边“小饭桌”、村卫生室拆零药品三大主题开展小专项活动。巡查县域内烘焙食品店21家,以雄县第一小学、雄县第二小学、中关村第三小学(雄安校区)为圆心,巡查校园周边“小饭桌”等托幼机构11家,巡查村卫生室12家,发现问题17个,立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并与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讨治理方案、长效机制。
下一步,雄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办理高质效民生案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食品药品安全要求,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为助力打造新时代宜居宜业的“人民之城”工作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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