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之际,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基层政治生态中的职能作用,有力保障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我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干警利用一周时间对容城县辖区内8个派出所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察活动。
活动之初,首先向容城县公安局发出了《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护航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检察提示函》,提前预警提示,要求其参照我院制定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流程索引》依法开展工作。之后刑执干警深入各乡镇派出所,对照台账逐一查阅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工作档案,就交付执行工作是否合法、档案材料是否全面规范、监管执行工作是否真实到位进行了检查,并下沉到镇村、社区抽查走访,调查核实其是否掌握本辖区正在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单、内容和期限,将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虚管而违法参与选举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就专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书面纠正违法5次,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经查,2015年以来我县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54人,其中31人已执行完毕,1人在执行期间死亡,1人因重新犯罪中断执行,现正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22人。自2019年我院下大力气对容城县公安局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规范以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这部分人管实、管好,依法将这部分人的政治权利剥夺到位便显得重要和迫切,尤其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剥夺与否,直接影响换届选举工作是否公正、合法、有效。
此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县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督管理,强化了公安机关对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执行工作,全面提升了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源头上防止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参与选举,保障了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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