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牌楼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 雄安站 白洋淀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门户网站
大家都在搜: 以实操实训开展技术练兵 切实提升食药安全专项监督办案质效
雄安检察荣誉
喜报!雄安检察分院一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咨询案例
时间:2022-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最高检公布了第二期专家咨询网典型民事咨询案例,雄安检察分院办理的张某与A公司返还原物纠纷申请监督一案成功获评典型咨询案例。

  

  

  以下为获评最高检典型咨询案例

  张某与A公司返还原物纠纷申请监督案

  案情摘要: 

  2008年12月,包括张某在内的众多业主向A公司购买了商铺,并在购买后将商铺返租给A公司。2015年租赁合同到期后,部分商铺业主不同意再继续返租,决定自行出租。2017年元旦,“业主代表”高某、郭某、赵某等人自发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同意由A公司继续经营管理,大部分业主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返租合同。张某因对租金不满意,没有同A公司签订租赁协议。2017年7月,A公司擅自将张某的商铺出租给刘某。张某不认可A公司的租赁协议,要求返还商铺,由自己出租。 

  咨询问题: 

  本案涉及到分割式产权商铺的整体性,当事人行使个人权利是否会影响整体利益?  

  专家意见: 

  柴小雪(上海利歌律师事务所)、陈水湖(福建懿茂律师事务所)、陈辉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多数意见认为: 

  分割式产权商铺是由开发商因自己缺乏资金运营管理,将建筑物分割为独立部分分别销售给业主,业主购买后再返租给开发商统一运营管理,业主定期定额获取回报的商业经营模式。这种商铺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四至边界,无法强行进行区分权利范围,即便法院判决返还商铺,实践中也无法执行。在这过程中确实存在损害小业主利益的问题,但法院不能单纯从物权的角度处理,否则会造成执行中要为此分割砌墙的难题,还会影响商场的整体运营。在无明确法律条文对分割式产权商铺进行规定的情形下,这一问题是对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的衡平保护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解释限度问题。根据利益平衡和诚实信用原则,分割式产权商铺所有权的行使必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商场的整体运营,即暂不支持其返还涉案商铺的诉讼请求,但应支持其应得收益。这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多数观点:应坚持多数利益保护和物权效用最大化相结合,对少数利益代表的商铺物权进行特殊限制。 

  编者注: 

  分割式产权商铺的所有权归业主所有,经营管理权由开发商或经营公司统一负责。考虑到这种商业模式本身具有整体性的特点,业主所有权的行使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开发商或经营公司可以基于合同授权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如有明确合同条款约定,商铺的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还应当遵循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 

  案例提供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武新雷 

  

  近年来,雄安检察分院积极借助“外脑”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实现依法精准监督,依托最高检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网问询律师、学者等专家意见,为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下一步,分院将在司法办案中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充分借助专家咨询网等智慧“外脑”,提升监督能力,以更高更优的检察产品服务保障雄安新区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