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醉驾新规”)落实,指导帮助雄安检察机关以高质量检察办案服务保障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曹红虹一行赴雄安检察分院就醉驾新规适用开展调研座谈。座谈会由雄安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纪志明主持,河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相关负责同志,雄安新区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相关负责同志,雄安两级检察院刑检部门相关同志参加研讨交流。
与会人员围绕醉驾新规实施以来,雄安新区两级法检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认识分歧进行了深入交流。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杨先德同志针对基层办案实践中面临的疑难困惑,对醉驾新规适用作了细致、全面的解读解答,为雄安新区检法机关准确深刻、全面领会醉驾新规精神,高质效办好醉驾案件提供了有力指导。
曹红虹同志对雄安新区检察机关推进醉驾新规“落地”的积极探索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醉驾新规”的出台巩固了十多年醉驾治理经验和成效,是新时期党领导政法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标志性事件,为其他常见多发轻微犯罪治理提供了“范式”,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醉驾新规落实工作。二要严格依法办案。对进入检察机关办理程序的、情节严重的醉驾案件,要严格执行醉驾新规确定的规则、标准,从严把握相对不起诉、提出缓免刑量刑建议的标准,统一本院、本辖区的司法办案尺度。三要探索快速办理机制。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依法、公正、高效处理,提升刑事司法总体效能。四要强化法律监督。聚焦立撤案、不起诉、缓刑适用、立功情节认定等重点问题,加大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查办力度。五要加强综合治理与源头预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兼顾打击与预防,向全社会释放“醉驾必有责”“醉驾必被罚”的信号,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本次调研座谈也作为最高检在雄挂职锻炼干部2025年度第四次集体学习内容,全体挂职干部参加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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