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数九寒天北风凛冽,一个病情严重、步履蹒跚的30多岁女子在老母亲的搀扶下走进了雄县检察院的大门,见到接待的检察官后忍不住泪水涟涟,手上捧着检察官递上的热水诉说着自己的不幸,让在场的检察官不禁心酸。
据悉,该女子李某自幼因身患强直性脊髓炎而留下残疾,2018年经人介绍与本村崔某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因生育子女问题和自身疾病问题,夫妻之间逐渐产生矛盾。崔某于2021年8月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李某没有生活来源也无法继续看病治疗,走投无路之下将其丈夫诉至法院争取扶养费与治疗费,同时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经听取当事人诉求,了解基本情况,检察官来到李某家中,实地调查并核实情况。李某的母亲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申请支持起诉,雄县检察院当即作出“支持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定,并为李某协调好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2年5月31日,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庭审结束后,在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的情形下,出庭检察官建议双方各自提供一个调解方案,但因双方互不退让,且在许多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崔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某给付扶养费合计4800元;自2022年2月起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每月25日前向李某给付扶养费800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的母亲来到雄县检察院当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并称:“女儿目前生活不能自理且没有收入来源,就靠自己的一些微薄收入养活两人。而且女儿和女婿因婚姻关系仍旧存续,村委会虽然同情但是不能违规为女儿办理低保手续。”检察官表示,已为李某申请了司法救助,不久就会下来,同时联系了镇政府和村委会协调办理低保手续,县民政局、妇联帮忙争取更多的社会救助。李某的母亲听到检察官提供的悉心帮助后万分感激,拉着检察官的手泪眼婆娑。
雄县检察院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在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中,将支持起诉工作与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联系到一起,高点站位、精准施策,全方位救助,充分满足弱势群体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金台西路107号
电话:0312-6098588 邮编:071700 备案号:冀ICP备2021005127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