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拆零销售本是便民之举,如果原包装缺失、储存不规范,“小药片”就可能暗藏“大隐患”。近日,雄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村卫生室拆零药品销售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为辖区群众筑牢用药安全防线。
联合调查 直击拆零药品监管盲区
2024年3月,雄县检察院在开展村级医疗机构诊疗安全整治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多家村卫生室均存在拆零药品销售不规范情况,如药品混放、原包装缺失、拆零药品直接暴露存放、说明书与生产批号无从查验等。患者无法知晓生产日期、药理作用与禁忌事项,这些行为不仅增加用药者的安全风险,更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九条有关要求。
针对这一现象,雄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随即启动“检察+志愿者+群众”联合调查,发动公益志愿者积极提供线索,丰富案源,与“益心为公”志愿者、热心群众一同到辖区内多家村卫生室开展实地调查走访。通过现场勘验、调取书证、走访询问等方式固定证据,确认不规范操作可能引发药品污染变质、药效降低等安全隐患。
调查过程中,办案组深入研究学习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精准确定应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5月,依法向该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多维发力 构建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为确保监督实效,雄县检察院推动建立“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协同共治模式,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有关行政部门立即开展县域内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诊疗安全大检查,对县域内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药品拆零操作、储存、拆零销售记录等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开展集中培训。同时建立巡查检查机制,通过日常监管保障整治效果。
整改期间,雄县检察院牵头多家行政单位召开村卫生室药品拆零销售质量安全保障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凝聚履职合力,共同到县域内各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辖区内药店进行实地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辖区内药品质量安全和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深化治理 双监督筑牢安全防线
为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雄县检察院将办案与推动行业问题治理紧密结合,以专题报告形式向雄县县委、县人大进行了汇报,助推建立人大牵头有关食药品安全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检察”双监督模式,形成药品安全监督合力。通过集中培训提升200余名医务人员责任意识,县域卫生机构药品拆零记录完整率提升至98%,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
近日,雄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回访,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通过随机走访县域内29家村卫生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均按照规定对拆零药品销售问题进行了整改,药品销售台账记录完整、规范,切实保障了辖区百姓用药安全。
守护群众“药匣子”安全就是守护民生底线。雄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燕赵山海 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厚植为民情怀,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让法治力量成为美好生活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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