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白洋淀,清风吹拂,碧波荡漾,水鸟飞翔,到处是生机勃发的景象,随处可见清新宜人的风光。沿岸,一队身着蓝色制服的检察官正在巡查,利用快检设备对多处水体进行取样,利用无人机对周边环境进行勘察取证……这是雄安新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常态化开展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的工作缩影。
“自2019年1月10日雄安检察分院成立以来,雄安新区两级检察机关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摸索出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雄安检察经验,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未来之城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党组书记、检察长纪志明如是说。
司法办案+专项活动,依法履行职能强震慑
8月26日,安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刘浩拿到赵某某、曾某某污染环境案判决书后,长长舒了口气:“从立案监督到法院判决历时近3年之久,现在终于结案了……”这个案子还要从2018年10月说起,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驻雄安新区工作协调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前身)在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安新县某水洗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在生产过程中私设暗管排放危险废物,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前期有关部门仅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且执行不够彻底。雄安检察分院成立后,坚决落实雄安新区党工委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要求,立即指导安新县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先后克服了线索发现难、办案取证难、司法鉴定难、事实认定难、法律适用分歧大等难题,最终于2021年8月26日拿到了一纸有罪判决。
除刑事检察这一传统手段之外,雄安新区检察机关还把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作为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新思路、新手段、新领域。这两年,安新县检察院秉持治理和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办理了在白洋淀水域禁渔期内非法电鱼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全额缴纳鱼苗生态补偿金;办理了在禁猎区内非法捕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骨顶鸡,破坏白洋淀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当事人支付生态资源补偿费9000余元……
在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助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开展了多项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专项活动。这两年多来,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走遍雄安”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提升年活动,针对老河头镇、芦庄乡多个村庄小冶炼长期无序发展,村民随意堆弃废弃物的情况,向所涉乡镇及县环保局制发检察建议,促使多年历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主动谋划开展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50件。通过实地调查辖区内个体诊所、牙科诊所,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有效排除了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同时,积极开展了“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白洋淀生态环境卫士”“白洋淀水质达标治理”“冷链生鲜食品安全”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
看着家门口水清岸绿的景象,家住淀区刘庄子村的村民们感慨万分:“现在水清了,鱼虾也多了,很多污染环境的不法行为得到惩治,以后没人敢排污、捕猎了,环境也会越来越好。”通过一批批典型案例、一个个专项活动,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道路上迈出了一个又一个坚实的步伐。截至目前,雄安新区检察机关针对涉污染环境类案件批准逮捕16件26人,提起公诉25件43人,立案监督2件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2件32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96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履行职责17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法院作出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生效判决3件,累计支付生态资源补偿费30000余元。
内外协作+上下联动,创新工作机制显担当
之所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取得令人喜悦的显著成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形成了内外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雄安检察分院成立不久,即与雄安新区生态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后来安新县检察院与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以及水区乡镇等12家单位共同签订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日常联络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深化了“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这些外部协作机制,凝聚了思想共识、整合了保护力量,画出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同心圆。
外部协作是基础,内部整合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雄安检察分院制定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常态化开展白洋淀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开展白洋淀常态化巡查16次,目标巡查7次,出动人员51人次。同时,工作中建立了扫黑除恶案件与民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双审查机制,即在批捕、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对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的相关犯罪,民行公益诉讼部门同步介入审查,及时发现、指导调取完善相关证据。今年4月1日,《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涉及雄安新区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白洋淀流域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针对性强、专业性强、关注度高。为更好体现法治在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雄安新区检察机关顺势而为,成立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该检察室集中管辖新区涉白洋淀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改变了过去白洋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传统模式,从流域治理的高度、从法治的轨道上有效探索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效能。可以说该检察室的设立是雄安新区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又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
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关键要常态长效。通过一系列“组合拳”,雄安新区检察机关逐步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内外协作、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为推动雄安新区建设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信息化+一体化,完善软硬配置提质效
雄安检察分院成立之时,专业化办案人员严重短缺,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内部管理机制不够顺畅,成为制约雄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随后,分院党组牢固树立两级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从一体化、信息化两个方面精准发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高质高效发展。当前,以检察一体化、信息化双核驱动、多点支撑的系列特色亮点品牌初见成效。鉴于雄安新区检察机关体量小、人员少、任务重,仍处于起步阶段的实际,分院积极适应扁平化大部制检察权运行模式,实行两级院纵向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组建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办案团队,制定了《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了办案力量调度使用一体化、巡查工作一体化、疑难复杂案件审查一体化。
同时,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在率先立项建成雄安新区首个基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基础上,主动搭建检察智慧大脑,积极探索“检察技术+信息化+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模式,集分析研判、实时指挥、服务社会、精细管理等于一体的信息化综合指挥中心功能进一步清晰。组建了专业技术咨询团队,开发运用智能辅助系统,协助检察官进行技术类证据审查和数据分析研判。积极探索“1+3+3”的公益诉讼实验室建设模式,即以分院为中心打造两级院一体的公益诉讼实验室和综合办案平台,以所辖三县检察院为支点建设各有侧重的分实验点,依托综合取证船、取证车、无人机打造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综合检测网。该实验室试运行以来,已协助办理案件7起,其中对水、土壤、大气等取证2件,无人机取证2件,电子取证3件。经过两年多努力,雄安新区检察信息化工作基本达到了适度超前的发展要求,为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技术和智慧支撑。
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强化队伍建设筑根基
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教育培训理念,着力打造复合型、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队伍。邀请重庆市检察业务专家、重庆市第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律专家刘昌强到雄安专题讲授公益诉讼实务问题,两级院先后选派10余人远赴苏州参加快检实验室培训、赴北京通州参加公益诉讼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检察官进实验室”系列培训活动,邀请专业人员讲解公益诉讼取证魔方的构成和使用,极大地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化办案水平。同时,面向全省检察机关先后选调、招录具备司法会计、电子证据鉴定人资格的专业人员3名,协调雄安新区相关部门招录法医、生化、计算机专业技术辅助人员3名,进一步补充了专业化办案力量。
在此基础上,雄安新区检察机关积极筹备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论坛和学术沙龙,成立公益诉讼课题组,申请设立“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背景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专项课题。重点围绕“转变保护理念——从‘打击惩治’向‘修复治理’转变,整合保护职能——从‘单一办案’向‘多元监督’转变,创新保护机制——从‘各自为战’向‘集中优化’转变”,加强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办理提供强大理论支撑。
雄安新区依水建城,雄安检察护水履职,法治助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画卷正徐徐铺展。新时代的雄安检察人,正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有效的措施,为建设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相融的生态之城、未来之城打造更多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