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出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会议制度》),实现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更好发挥集体智慧。
雄安检察分院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 对法律适用存在重大争议的合同诈骗案及刑事申诉案件进行讨论
《会议制度》重点从案件适用范围、讨论程序、经验总结三个方面作出规定,通过对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本部门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形成的规则和经验,指导同类案件办理。
据悉,《会议制度》是开展“质量建设年”的重要抓手,也是坚持能动履职的重要体现。《会议制度》全面明确了检察官联席会议的讨论范围、议事规则及分析总结机制,不仅充分保障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也通过检察官业务交流、思维碰撞实现业务更精细、监督更精准、工作更精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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