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雄安新区范围内一些古树名木没有设置保护标牌、没有设置保护设施,更没有划定保护范围,很容易被人遗忘甚至遭到毁坏,也无法留住乡愁记忆。对此,检察机关应当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有所作为。”回忆起所办理的雄安新区首例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案件,承办检察官感慨万分。
今年1月,容城县检察院发现辖区部分村庄因雄安新区规划原因拆除,给村庄内古树名木保护带来安全隐患。该院立即派员展开调查核实。向雄安检察分院汇报请示后,第一时间从雄安新区自然资源部门调取《古树2020年调查数据与保护方案》和《雄安新区古树图册》,依据其生长年龄、保护等级等,挑选部分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并前往相关点位调查取证。
经查,晾马台镇明月禅寺古圆柏,容城镇白龙村、南关村、城内村的多棵古树存在未划定保护范围、未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牌等问题,对古树生长有一定安全隐患。根据《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古树名木点位不同,保护责任主体也不同。因此,容城县检察院依法调取了有关单位“三定”方案,进一步确定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履行城区内外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管职责。
完成调查核实程序后,该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2022年2月25日和2022年3月9日分别向林业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各自主管范围内古树名木保护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全面排查区域内古树名木,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发出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为古树设置了保护标牌。
经多部门协作配合,为全县86棵古树名木定制以中文树名、学名、科属、编号、树龄、保护级别、养护单位或个人、设置单位和日期等为内容的保护标牌。其中,晾马台镇明月禅寺古圆柏、贾光乡贾光村古槐树定制一级保护标牌,其余84棵古树名木定制三、四级保护标牌。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养护责任不到位的主体发放提示卡,并通知其限期整改,确保古树名木得到充分保护。
收到职能部门整改回复后,容城县检察院立即开展跟进调查,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在新区大规模建设中辖区古树名木均得到长效保护,真正留住新区老百姓的乡愁记忆,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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