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第二检察部 田博文
郭某因合同纠纷向容城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法院以当事人涉嫌犯罪且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为由驳回起诉。提起上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郭某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在办理跨区域涉企“民刑交叉”监督案件,坚持“一案双查”综合履职,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依法全面开展监督,并利用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坚持一体履职,助力京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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