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检察”于我而言是一束光,六年前它吸引我、指引我;三年前上天给了追光孩子一个奖赏,我终于有幸站在了光里,与光同行;我如莹莹之光汇入“雄安检察”这片灿烂星河,共同为雄安新区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在检徽引领下在新区这片沃土上闪耀光芒。
追逐光——心若有所向往,何惧道阻且长
虽然到雄安检察机关工作时间只有三年多,但是我对雄安检察的热爱之情可追溯到2018年底。那一年,我报考雄安检察机关后落选,虽有遗憾但从未放弃,我远远望着这道光,满眼璀璨、心存期冀。我坚持脚踏实地干好工作,对标对表不断提升自己,怀着无限的憧憬和无尽的向往,终于在第二次报名后幸运实现了与雄安检察的相遇。
成为光——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
2021年5月12日,是我到雄安检察的日子,也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三年多的时间里,在院党组“张口能说、提笔能写、有案会办、有事能干”的要求下,在周围优秀领导、同事潜移默化影响下,我这莹莹之光开始灼灼其华,竟不知在何时已悄然历经了由内而外全方位地成长。我通过办理二审案件跳出了“就案办案”思维,更加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从“重办案轻研究”进步到三个课题结项、多篇论文获奖,被评为“河北省优秀调研人员”,入选“河北省检察理论人才库”;我从只会在开庭时侃侃而谈到现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迅速厘清思路、发表观点;我从办文办会“零经验”到现在能够游刃有余撰写每一份公文、筹办每一次活动。2022年底,我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这是雄安检察这束光引领我成长的最好见证,是肯定、更是鞭策。
除了这些,其实最让我欣喜的是:雄安检察,它教会我“专注”,在“组织想着干部,干部想着事业”的干事创业氛围中,我们把所有精力专注放在工作中,这份简单让我觉得知足且珍贵;雄安检察,它带给我“勇气”,我面对任何事情都不再有畏难情绪,而是勇往直前提高行动力,无畏无惧是比黄金更重要的东西;雄安检察,它让我有一种“信念”,面对需要完成的工作,会生出“只要踏踏实实,什么工作都能干成、都能干好”的信心和决心,这就是雄安检察带来的相信的力量和成长的底气。
散发光——蓝图已经绘就,答卷奋力书写
因为成长良多、收获良多,所以也想回馈很多、给予很多。大道不孤,众行志远,志同道合的雄安检察人同我一样,闪烁着憧憬成真的光芒,我们也在通过努力让“雄安检察”这束光更明更亮,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法治护航。雄安检察之于雄安新区,如同我们之于雄安检察,都在共同成长,努力发光。7岁的雄安新区拔节生长,6岁的雄安检察拾阶而上,而我们跟随它们的脚步沐光而行,努力在每个案件中书写“雄安质量”,在每一项工作中展现检察担当。你看,这就是“光”的力量;你看,雄安新区这片土地上在处处发光;你看,它们叫作“梦想之光、奋斗之光、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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